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源环境监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内容包括现场测量、样品采集及保存和管理、监测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辐射环境质量报告编写等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辐射源环境监测。其他部门开展的辐射环境监测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HJ 168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
HJ 969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技术规范
HJ 1009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
HJ 66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Y/T 235海洋环境放射性核素监测技术规程
GB 8999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一般规定
HJ 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GB/T 4091常规控制图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IAEA/AQ/48Deter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Characteristic Limits forRadioactivity Measurements
GB/T 4883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
GB/T 4889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分布均值和方差的估计与检验
HJ 641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技术规范
CNAS-CL01-G003 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GB/T 27418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辐射环境质量 radiati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指环境中辐射水平的优劣程度。本标准中将其具体到一个有限的环境内,针对不同的环境状态,选择一些具有可比性的关键辐射参数作为衡量辐射环境质量的指标,以实现对辐射环境质量进行描述、比较和评判。
3.2 辐射监测 radiation monitoring
为了评估和控制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对剂量或污染所完成的测量及对测量结果所作的分析和解释。
3.3 本底调查 background investigation
在新建设施投料运行之前、或在某项设施实践开始之前,对特定区域环境中已存在的辐射水平、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以及为评价公众剂量所需的环境参数、社会状况所进行的全面调查。
3.4 辐射环境监测 radiatio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也称为环境辐射监测,指为了解环境中的放射性水平,通过测量环境中的辐射水平和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解释的活动。狭义的辐射环境监测专指电离辐射环境监测,这时,辐射环境监测也称为环境放射性监测,广义的辐射环境监测还包含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本标准中仅限于狭义的辐射环境监测。
3.5 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environmental quality radiation monitoring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特定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而开展的辐射环境监测。
3.6 辐射源环境监测 sourc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为满足环境监督管理需要和公众环境信息需求而开展的针对特定辐射源或伴有辐射活动的辐射环境监测。
3.7 监督性监测 surveillance monitoring
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特定的辐射源,为监督该辐射源对周围环境是否造成影响或影响的程度是否在控制标准内而进行的监测,主要目的是为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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