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除尘器所配套的低压控制电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97-1989 电控设备 第2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T 13931 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JB/T 3085 电力传动控制装置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程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低压控制电源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1.2 当用户有特殊技术要求时,还应满足用户与制造企业达成的协议。
3.2 运行环境与安全要求
3.2.1 运行环境通风良好,环境温度为0 - 40 ℃,并且在24 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
3.2.2 运行地点的空气中无导电、爆炸尘埃,无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和蒸汽。
3.2.3 无剧烈振动和冲击,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
3.2.4 空气大相对湿度为90% 。
3.2.5 海拔高度不超过1 000 m 。
3.2.6 交流电压频率为50 Hz,其波动范围不超过±2%;三相四线制,其线电压为380 V,持续波动范围不超过交流正弦电压额定值的±10%。
3.2.7 按照GB/ T 13931的相关规定测量低压控制电源的接地电阻,其值应小于2 Ω。
3.3 技术要求
3.3.1 介电强度
对主电路及与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的介电试验电压。
表1 主电路及与主电路直接连接的辅助电路的介电试验电压
额定绝缘电压/ V | 介电试验电压 / V |
≤60 | 1 000 |
续表
额定绝缘电压/ V | 介电试验电压 / V |
> 60 ~ 300 | 2 000 |
> 300 | 2 500 |
3.3.2 振打控制
根据不同电除尘器的要求,振打控制方式可采用电机驱动式振打控制或电磁驱动式振打控制。
3.3.2.1 电机驱动式振打控制
对设置单面 的阴阳*振打、分布板振打、槽板振打均可控制,可灵活实现各种联锁, 振打程序可根据需要调节。振打控制设有自动一手动切换,现场应设有就地控制。
a)任一振打控制器的振打周期应在60~14 400 S范围内可调;
b)任一振打控制器的振打时间应在60~14 400 S范围内可调;
c)振打周期或振打时间控制重复精度为±1%。
3.3.2.2 电磁驱动式振打控制
a)任一振打控制器的振打周期应在60~14 400 S范围内可调;
b)可以关闭任一振打控制器;
c)振打周期控制重复精度为±1%。
3.3.3 卸、输灰控制
卸、输灰控制设自动一手动切换,按工艺要求,可灵活实现各种联锁,卸、输灰程序可根据需要调整。
a) 卸、输灰控制的周期应在60~28 800 S范围内可调;
b) 卸、输灰控制的时间应在60 ~28 800 S范围内可调,且卸、输灰的时间设置应小于卸、输灰控制的周期;
c) 卸、输灰控制周期和时间重复精度为±1%。
3.3.4 电加热控制
电加热控制应设有自动一手动切换。在恒温电加热控制时,在设定区间内,温度控制动作的误差范围为±3℃。
3.3.5 综合事故声光报警
3.3.5.1 当绝缘子室温度低于设定的露点温度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设定的露点报警温度应能根据不同烟气的工况条件调整。
3.3.5.2 当振打、卸、输灰功能发生故障或料位超限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3.6 安全联锁控制
绝缘子室、高压整流变压器室、除尘器本体人孔的门及高压隔离开关与高压控制电源应实现安全联锁。
3.3.7 温升
低压控制电源在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设备各部件温升应符合GB/T 3797-1989中3.9的规定。
3.3.8 元器件及结构质量
3.3.8.1 低压控制电源中所使用的元器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3.3.8.2 低压控制电源中各台、柜、盘、箱的制造质量、零部件表面处理及电器设备的安装均应符合GB/ T 3797-1989的有关规定。
4 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试验方法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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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321-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