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一般规定》、《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的修订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承担修订工作,黑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参与。
1.2 工作过程
2007-2008 年根据原任务要求,编制单位成立编制组,编制征求意见稿;2019 年形成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及辐射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2019 年 2 月重新编写标准框架,3 月完成标准开题论证审查,5 月完成专家审查,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2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2.1 质量保证的重要性
质量保证是指为使监测结果足够可信,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所进行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质量保证涉及到监测的过程、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方法、分包等各个方面。目的是把监测误差控制在容许限值内,保证监测数据具有完整的质量特征:准确性、精密性、完整性、代表性和可比性,因此质量保证在辐射监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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