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酵母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酵母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酵母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法
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2007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505-2009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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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 25462-2010 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