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由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强化煤炭行业的环境管理与环境污染防治,规范、指导和推动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规范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完善环境管理标准体系,环境保护部于 2013 年下达《关于开展 2013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科技标准司对《煤炭开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进行了立项,项目编号为 2013-92。
标准制订承担单位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参加单位为中煤科工集团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1.2 工作过程
2013 年 3 月标准编制任务下达后,根据工作需要,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与中煤科工集团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开展了相关标准研究,明确了研究目标、设立了制订原则、确立了实施方法、制订了技术路线和工作计划,进行了工作策划和任务分解。
2013 年 5~12 月,标准编制组在煤矿较为集中省份山西省、陕西省组织行业内专家对调研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咨询,确定了工作方案。根据此方案课题组于 2014 年 5 月~10 月,进行资料调研和现场调研,选取山西、陕西、内蒙、安徽省有代表性的煤炭企业,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实际问题,结合工程设计和管理经验编制完成开题报告和《煤炭开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标准文本初稿。
2015 年 2 月,在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下,邀请了有关领域专家对标准编制说明及初稿进行了评审,评审专家组意见主要修改内容为①标准名称由《煤炭开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调整为《煤炭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②重点更加突出,便于应用等。会后标准编制组认真按照专家和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了资料补充收集,对标准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工作,形成了《煤炭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2015 年 12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发布后,根据管理办法内容,标准编制组对《煤炭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进行了修改完善,2018 年 6 月在环境保护部环评司组织下,再次邀请了有关领域专家对标准编制说明及《煤炭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进行了评审,评审专家组意见提出的主要修改内容为①建议标准名称改成《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②建议增加后评价开展时间及频次要求等。会后标准编制组认真按照专家和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了资料补充收集,对标准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工作, 昀终形成了《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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