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重点规范了环境应急资源的调查内容和调查程序,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
本指南所称环境应急资源,是指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所需要的物资和装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可以将应急管理、技术支持、处置救援等环境应急队伍和应急指挥、应急拦截与储存、应急疏散与临时安置、物资存放等环境应急场所同步纳入调查范围。
2 调查目的
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收集和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时间可以调用的环境应急资源状况,建立健全重点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加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管理,促进环境应急预案质量和环境应急能力提升。
3 调查原则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应遵循客观、专业、可靠的原则。“客观”是指针对已经储备的资源和已经掌握的资源信息进行调查。“专业”是指重点针对环境应急时的专用资源进行调查。“可靠”是指调查过程科学、调查结论可信、资源调集可保障。
4 调查主体
调查主体为生态环境部门或企事业单位。
5 调查内容
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时间可以调用的环境应急资源情况,包括可以直接使用或可以协调使用的环境应急资源,并对环境应急资源的管理、维护、获得方式与保存时限等进行调查。
附录A为环境应急资源参考名录。调查主体可以从环境应急的任务需求、作业方式或资源功能,进一步扩展调查内容。需要注意的是,环境应急资源来源广泛,在应急现场常常会结合实际将普通物品直接或简单改造用于现场处置,如木糠用于吸附,吨桶改造成加药设备。
5.1 生态环境部门的调查
以本级行政区域内为主,必要时可以对区域、流域周边环境应急资源信息进行调查。优先调查政府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应急物资库的环境应急资源,同时将重点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大型企业的物资库纳入调查范围。根据风险情况和应急需求,还可以将生产、供应环境应急资源的单位,产品、原料、辅料可以用作环境应急资源的单位等其他有必要调查的单位纳入调查范围。
5.2 企事业单位的调查
以企事业单位内部为主,包括自储、代储、协议储备的环境应急资源。必要时可以把能够用于环境应急的产品、原料、辅料纳入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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