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516-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已发布

百检网 2021-07-29
标准号:20064516-Q-464
中文标准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英文标准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37: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ultrasonic medical diagnostic and monitoring equipment
标准状态:已发布
标准类型:国标计划
发布日期:1999/12/31 12:00:00
实施日期:1999/12/31 12:00:00
中国标准分类号:C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7.140.50;11.040.55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起草人:忙安石
相近标准:GB 9706.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
标准制修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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