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针对水龙头除噪声要求外,主要技术性能要求中并没有对重金属铅等制定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水龙头产品在认证时有可能含有铅的零部件通常会被测试。对安装在饮用水分配系统较末端的水龙头等产品的检测操作标准非常详细,例如检测时间不超过19天,在第3、4、5、10、11、12、17、18、19天经过16hr提取的萃取水被收集用来检测,并且均在23±2℃的环境下进行毒性测试。如果水龙头含有多个部件,把每个零件各自的铅含量乘以接触水的面积会得出不同的数值,把这个数值除以总的接触水面积,就会得出一个对应的这个零部件在整个产品里面铅含量的平均值,把这两个值加起来会得出一个总铅含量值,再看这个值是否符合0.25%的标准要求。 发达对饮用水中重金属成分的污染情况的研究起步较早,对水龙头的安全指标尤其是对铅元素提出明确的指标要求。除了水龙头之外,与饮用水接触的其他终端设备也有具体的要求,用于焊接及熔融的金属含铅量不得超过0.2%,其他产品的接触水零部件的平均铅含量不得超过0.25%的。 铅含量与产品的过水面积有关,与饮用水接触的水龙头过水表面区域铅含量加权平均值不超过0.25%。如果龙头是纯铜制造,则每个部件的铅含量要低于0.25%。强调的是整套龙头的符合性,对个别过水面积小的零件,可以使用有铅材料。对于铅的检查项目是针对饮用水系统部件,如果不与饮用水的系统连接或是非饮用水设备,如家庭使用的花洒、冲水阀、管路中大于2英寸的闸阀等产品跟饮用水直接连接,不需要符合低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