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深圳一样,城镇化程度*高几乎不事农耕,9成以上食品需外地提供,食品安全输入性风险特征明显,供货源头或周边地区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都会直接影响到本地食品安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香港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事实上,深圳在为供港食品服务的同时,也学习了不少香港的经验,近些年来更是以特区创新的精神,探索出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道路。
检测技术是食品安全的**道防线。深圳目前拥有***的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等一系列检测设施,自主研发了河豚毒素快速检测等快检技术,制定了乳制品及水产品安全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等标准,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食品检测所的食品检测容量和技术水平更是**全国,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大幅提升。另外,深圳将建立外地食品抽检制度,加大源头管制力度,从根本上保障市民“舌尖安全”。为将食品安全落实到了每一粒米、每一滴油、每一棵菜上,深圳近日更是推出了与香港“同线同标同质”的食品店,惠及市民。
据悉,深圳计划从2014~2020年共投入11.58亿元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将逐年提高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预计2017年达到9批次/千人,不合格产品处理率达到****,将与香港持平。
深圳高水平的检测技术是历经多年的钻研成果,是政府、企业、技术机构等力量共同努力的结晶,但食品安全光有检测还不够,还要有强硬的执法手段,以法律护航食品安全。今年10月份,深圳发布了*新一版《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征求意见稿)》,被称为史上*严厉的食品安全法规。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将处以重罚,除远高于国家标准的处罚金额外,还对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处以单位处罚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不等罚款,同时,建立食品信用制度,进入“黑名单”将接受严格监督,严重者停业限制甚至面临司法惩处。此外,深圳多次开展“雷霆”“利剑”“清源”“打击私宰”“餐厨垃圾回流整治”“雷霆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明厨亮灶”行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公开,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震慑力大大提高。针对目前网购食品的问题,深圳也顺应市场需要对网购交易平台进行了备案规范,要求出问题平台应先行赔付,不放过任何一个危害食品安全的角落。该条例名称由“食品安全条例”变更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突出强调了深圳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作用和决心。
借鉴香港透明有效的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公开制度,深圳目前已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圳逐年“加码”保障食品安全力度,监管能力和水平正以“加速度”得到提升。业内人士表示,深圳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已经进入了史上*严厉的时代,打击监管力度还会继续升级,部分指标已经达到或者超过香港,未来整体赶超香港将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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