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阎建军)为方便检验检测机构,达到工作的规范统一,给合我省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的实际,近日,省质监局下发《关于下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用表(试行)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质监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即日起,正式试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用表,原有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和相关变更备案表等不再适用。
据了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163号)颁布以来,国家认监委下发了实施意见,修改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配套工作用表。基于此,通知强调,截止年底前,全省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换版工作。辖区内认证监管部门要组织检查,各机构要主动配合,共同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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