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共体发出的有关指令,在出 口欧洲国家时,以下产品需要加贴
CE认证标志,包括电气类产品、机械类产品、玩 具类产品、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冷藏 冷冻设备、人身保护设备、简单压力容 器、热水锅炉、压力设备、民用爆炸物、游 乐船、建筑产品、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植 入式医疗器械、医疗电器设备、升降设 备、燃气设备、非自动衡器、爆炸环境中 使用的设备和保护系统。
据了解,由新方法指令所涉及的这 些产品在投放市场前都必须加贴"CE” 标志,所有从其他国家进口的使用过的 产品及所有经过重大修改的产品(可视 为新产品)上市前都要求加贴"CE”标志。"CE”标志必须加贴在显要位置上, *低高度不得少于
凡具有法人地位的申请者的产品要 出口到欧盟国家时,在产品开发设计阶 段,就要使其符合CE认证的指令要求, 及所涉及的协调标准。在申请人提交申 请书和送样前,要确认其产品符合有关 的新方法指令和协调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