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设备在使用中存在的潜在的危险, 机械指令把机器和设备划分为两类, 即普通机械和危险机械。危险机械则需要经欧盟确认的认证机构(第三方)认证, 按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1.1 达到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
产品应满足相关指令提出的基本安全与卫生要求,这些要求是强制遵循的,具体来说,产品主要满足机械指令指出的基本安全要求, 还应满足低压指令和电磁兼容指令提出的基本安全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机械指令)。逐条对照,满足该条安全要求所采取的措施, *方便、*可靠的是直接使用EN协调标准,因机械指令明确指出,按协调标准生产的机器被认为是满足有关指令基本安全要求的机器。因此应优先采用EN标准,如果已有PREN标准也应参照采用。如果没有可采用的EN标准,则应尽可能采用相应的ISO和IEC国际标准。如果也没有可采用的国际标准,应采用欧共体成员国的相应标准。
机械指令中规定制造商有评价危险的义务,以便考虑这些危险评价去设计和制造他的机器,同时还需要危险分析, 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制造商寻找未能满足指令提出的全部基本安全要求为止。
1.2 准备技术文件
根据机械指令的要求,由制造商或在欧共体内的指定代理人向认证机构提出EC型式试验申
请, 并提供机器样机。申请必须包含的文件有:
(1) 基本的技术文件
(2) 每个危险的专门技术文件
(3) 成批生产的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文件
此外, 还应准备申请认证机构检查内容的技术文件,包括需检查的危险内容,在设计和制造中采用的标准,排除危险所采取的其他措施, 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计算检验记录。认证产品所有外购件也必须有安全合格认证。对非文件中提到的其他危险, 我们采用自我认证的方式, 自己声明它们已被排除或已被减至*低程度。同时还要编写使用说明书,认证产品*好按机械指令的规定编一套单独的使用说明书,也可以编写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1) 机床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年度、制造厂和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在首页中)
(2) 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危险区
(3) 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保养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4) 紧急情况的应付方法
(5) 与安全有关的必须编入的文件信息和图样
(6) 外购部件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和使用说明
(7) 在怎样的情况下不使用压力机的警告
(8)噪声记录
(9) 所有的安全指示信息
(10) 对操作者的培训要求
使用说明书应翻译成使用国的一种官方语言,措辞应考虑到操作者的教育水平,并尽可能详细叙述。
1.3 完成合格认证程序
如果产品属于危险机器,必须请一个认证机构进行安全合格认证,认证机构必须是由欧盟成员国指定并由欧盟委员会同意后公布的, 允许进行安全合格认证工作的机构。
我公司产品是按EN协调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的,我们选择三种认证型式中的一种:制造厂
向认证机构申请进行EC型式试验,声明那些危险可能需要检查,检验所采取的技术解决方法,这种申请除附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外, 还应附有一台样机。经EC试验后,由认证机构发给型式试验证书,得到认证回答,即完成了合格认证程序,可能发布合格声明。
1.4 撰写EC合格声明
按机械指令要求, 我们选择推荐的模式撰写EC合格声明, 因这种模式适用于按机械指令进行EC型式试验的情况。它要求采用使用国的一种官方语言撰写, 如果涉及除机械指令以外的其他指令, 则这些指令也应写入。
1.5 贴CE标志
撰写EC合格声明之后,我们就可以在产品上贴上 CE认证
及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它不同于质量标志。至此,整个大型机械产品的认证工作结束了,
就可以在整个欧洲共同体内销售。虽然认证过程挺麻烦、费用高, 但是只要有一台产品完成出口欧洲共同体一个国家的认证工作, 其他同类产品也获得出口欧洲共同体内任何一个国家的出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