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机械不合格却加贴了CE标志或安全零部件不合格却附有EC合格声明,负有责任的成员国应对加贴标志或合格声明的人采取行动,并通知委员会及其他成员国。
这一条是说成员国有责任对不符合 机械CE认证
第3款的目的有以下两个
1. 要求成员国对其本国负有责任的人采取措施,但并没有指出措施的性质。措施包括对制造商进行警告,对机械进行检查、查禁或法律诉讼。欧盟委员会法院会检查成员国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评估该措施是否足够有效。
2. 要求成员国必须通知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对不符合机械CE认证指令的机械所采取的措施。 该通知主要针对不符合指令却附有CE标志的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