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达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产品达到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是加施 CE认证
1. 弄清楚产品应遵循的有关指令及这些指令的基本要求。
2. 分析、核对该产品应满足的有关疾病要求的条款。
3. 对产品进行危险分析,找出产品在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潜在危险,以进一步判定产品应满足的基本要求条款和确定采取措施的方法。
4. 采取措施,消除产品潜在危险,是产品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应该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 采取消除危险的措施可各种各样,但*好的方法是采用标准。为此,应分析、选定与产品相关的标准,并使产品达到这些标准的要求。
步骤二准备技术文件
开始准技术文件后,你就进入了合格评定程序。通过技术文件的编制,就可评定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该项工作是在步骤一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些技术文件应能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要求。技术文件应按相关指令的要求编写,其中有关部分,要供受理你申请的公告机构检验。文件应按规定保存,以备欧盟市场监督机构随时查验。这里应特别说明,尽管产品经公告机构CE认证,并出具了证明,但制造商仍对产品的合格负责
。
步骤三公告机构参与,完全合格评定程序
对于需第三方参与合格评定的产品,进行合格评定时,还需请一个机构参与与评定,以确认和证明产品或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指令所规定的要求。
第三方不是任意的检测、认证机构,它必须是有欧盟成员国认可,并经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告上发布的公告机构。有资格承担某一产品认证的公告机构可能会有若干个,你应当选择一个合适的公告机构。
按指令规定,一种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可能会有集中,你应该选择、确定一种适合你的合格评定程序。确定了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和选定公告机构后,应向公告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必要时还应提供产品的样机。
当你收到了公告机构的合格证书后,就基本完成了合格评定程序,这意味着你的产品被认定合格,你可以发表EC合格声明。
步骤四编写EC合格声明
EC合格声明是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欧盟的授权代理用来声明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要求文件,该文件由声明人正式签署。EC合格声明签署后,合格评定工作全部完成。
步骤五加施CE认证标志
制造商或其确定的在欧盟的授权代理在编写并签署EC合格声明后,即可在产品上加施CE认证标志。加施CE标志的产品,不仅证明产品符合所有相关指令的规定,而且表明制造商承担加施CE标志的所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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