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施 CE认证
1. 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所规定的基本要求,这里讲的“相关指令”是指产品应遵循的一个或多个指令。
2. 产品按相关指令的要求通过了必要的合格评定程序。
由此可知,按新方法指令要求在产品上加施的CE标志无商贸意义,不是质量标志,也不代表产品的生产地,也不意味着产品是欧盟制造。
产品加施CE认证标志应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原则上只有在产品完成合格评定程序、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令要求后,产品才可以加施CE标志。通常,加施CE标志是在生产的*后阶段,即产品*终检查完成后。但是,如果标志为产品或部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可在生产的任何阶段加施CE认证标志,前提是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要确保产品符合要求,并可以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