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阿拉伯国家向WTO通报技能法规草案,用来约束电子电气设备中运用的一些有害物质,用意在保护人类健康环境和废物无害环境收回处置。
包含材猜中的禁用物质清单在内,法规草案一共有45页,法规对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也门境内商场的产品有用。
法规草案共45页,包含材猜中的禁用物质清单,除了镉所答应的大浓度(以重量计)为0.01%外,以下物质所答应的大浓度均为0.1%:
约束要求:
1) 铅 (0,1 %)
2) 汞 (0,1 %)
3) 镉 (0,01 %)
4) 六价铬 (0,1 %)
5) 多溴联苯(PBB) (0,1 %)
6) 多溴二苯醚(PBDE) (0,1 %)
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0,1 %)
8)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BBP) (0,1 %)
9)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0,1 %)
10)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
触及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
2、小型家用电器
3、信息和通讯设备
4、消费类产品
5、照明设备
6、电气电子工具
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8、 医用设备(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在外)
9、 监测和操控仪器
10、主动售卖机
11、不被以上类别包含的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从2021年7月22日起,DEHP,BBP,DBP和DIBP的约束适用于监控设备和医疗设备,包含体外监测操控仪器。同时,DEHP,BBP,DBP和DIBP的约束不适用于2019年7月22日之前投放商场的用于修理、再利用、功用更新或功能晋级的备用零配件,以及2021年7月22日之前投放商场的医疗设备。
收效日期:
该法规将于各国官方公报发布后的180天收效。其间阿联酋RoHS已于2017年4月份公布,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