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3月4日上午11时10分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针对大家都在关注的机构改革问题,张业遂回应称:“本次大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部分,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的职能体系。这个草案将在3月13日的第四次全会上听取说明,请予以关注。”
按照大会议程,3月13日上午召开的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代表们将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3月14日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3月16日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3月17日上午9时,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
也就是说,食药人都在关注的“大部制”改革路径已基本敲定,其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将何去何从,也将“水落石出”。
目前,业界流传*广的一种改革方案,是: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与食药监总局将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而药品监管职能划入国家卫生计生委。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食谈君,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说基本“板上钉钉”了,而目前归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的药品、医药器械监管有非常大的可能会划入国家卫计委,食品监管则会归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就是说,目前的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将很可能被拆分,机构调整后这块牌子就没了。
比如,全国相当多地区在市(区)、县两级推行市场监管“综合执行”,将把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或“多合一”,组建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但省一级仍然单设;也有像如天津,在直辖市一级设立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有一些地方仍然在省、市、县三级单独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正因为各地有多种食药监管模式并存,也带来了不同监管模式的利弊之争。比如有观点认为,“综合执法”模式虽然整合了执法资源,但是弱化了食药监管的专业性。
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也指出,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从这一表述来看,继续推进市场综合执法,也就是设立大的市场监管部门,显然是机构改革的方向。
今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机构改革的顶层设计: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机构改革,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2018年3月5日至3月20日
(2018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主席团**次会议决定)
上午9时 代表大会**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推选监票人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2.听取*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建议表决稿,大会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酝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下午3时 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3.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2.听取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3.表决大会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4.表决大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5.表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6.表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大会休息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修改稿,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的人选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1.表决关于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
2.表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3.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5.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酝酿协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高人民法院院长、*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选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2.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3.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4.选举*高人民法院院长
5.选举*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七次全体会议
1.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2.分别表决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和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上午9时 代表大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
3.表决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
9.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
开会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3时至5时30分
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