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对临沂益安裕丰气瓶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1年1月至4月出具4681只工业气瓶和25只LNG气瓶检测报告无原始检测记录,7只LNG气瓶定期检验报告中的静态蒸发率检测时长达不到规范要求,53只LNG气瓶在非核准的检测场地检测;3月18日至4月8日出具394只工业气瓶和79只CNG气瓶定期检验报告中水压试验项目为虚假检测结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均为亓发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临沂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9.9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亓发福作出罚款4.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按程序依法吊销当事人资质和资格。
气瓶检验机构从事的各项检验检测活动是把住气瓶安全的重要关口。气瓶检验机构履行法定义务为群众安全增加保障,而不规范检验将直接导致存有安全隐患的气瓶流向市场,为安全生产埋下严重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严格执法,“铁拳”出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