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近期组织的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在载货汽车、专用车、挂车、乘用车等4个类别的传统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24家企业的24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
(一)传统载货汽车,共涉及11家企业的11个车型产品,涉及制动系统、侧后防护装置、(OBD)系统故障指示器、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二)传统专用车,共涉及5家企业的5个车型产品,涉及车身反光标识、产品标牌内容、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三)传统挂车,共涉及5家企业的5个车型产品,涉及仓栅结构、制动系统测试部件、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四)传统乘用车,共涉及3家企业的3个车型产品,涉及内后视镜、座椅头枕、液压制动软管等生产企业名称与《公告》备案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
以上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的车型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问题的车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及《公告》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附件: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