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核准是指在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研制、生产、进口、购置等环节,对其频谱参数技术指标依法进行技术管理的制度。 核准主要内容是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作的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进行核定。
无线电频率资源的供需矛盾日趋加剧,电磁环境日益复杂,为确保国有无线电频率资源进行统一管理,自 1999年 6 月 1 日起, 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国内生产的、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进行型号核准,核发核准证和型号核准代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
型号核准是指在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研制、生产、进口、购置等环节,对其频谱参数技术指标依法进行技术管理的制度。 核准主要内容是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作的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进行核定。
型号核准特点
**性:
每一个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核准代码
不可变更性:
型号名不可变更
外观不可变更
性能不可变更
主要技术参数不可变更
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资料及样品要求
1.申请单位须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及《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需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需三份,格式我公司提供)
2.提交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申请单位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情况介绍。(如申请单位尚未取得质量体系证书的则须要有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情况的详细介绍) (盖章文件两份)
3.提交申请单位申报的设备型号技术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及使用说明书和天线增益 (原件二份,技术资料需填写编辑页码(第X 页,共XX 页)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骑缝章))。
4.设备的铭牌(标贴):照片上要清晰显示出申请单位(制造单位)、设备型号、设备序列号及核准代码CMIIT ID;(如申请商无特殊要求,我公司会替客户制作临时铭牌)
5. 产品照片及内部电路板照 彩色照片,该照片至少应包括有文字、有接口的各侧面,照片上要清晰显示出申请单位的标牌和设备型号及序列号,并标明设备结构尺寸.(如申请商不便提供,我公司会收到样品之后拍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