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在2010年10月18日签署的协议《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以及俄联邦技术规范的共同准则和规则》,关税同盟委员会致力于制定保证产品安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一种认证,三国通用,由此形成了俄白哈海关联盟CU-TR认证,统一标志为EAC,所以也叫EAC认证。目前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也加入了海关联盟,统一实行CU-TR认证。从事海关联盟EAC认证办理的深圳百检网,在欧洲认证咨询方面有多年的经验总结:
海关联盟认证EAC是官方的英文字体,如下图所示:
EAC标志的使用:
(1) 获证商品应加贴相应认证体系批准的EAC标志。EAC标志不能小于5mm.
(2) EAC标志应由生产者(销售者)按照认证机构签发的EAC标志使用许可证加贴在获证产品上。
(3) EAC标志加贴在产品及(或)附有技术资料的包装上。EAC标志应加贴在每个获证产品单位不可拆卸的部分,如果是加贴在包装上则应加贴在该产品的每一个包装单位上。EAC标志也可贴在标的旁边。
如果EAC标志不能直接加贴在产品上(如气态、液态和松散状的物品) ,则应把EAC标志加贴在包装上。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加贴在作为产品附属部分的标签或绑扎带(用于绳索、电缆等)上。对具体产加贴EAC标志的规则应按照同类产品认证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4) 绘制EAC标志时应使其颜色与加贴标志的表面的底色彼此有一定的差别。给产品加贴合格志的方法应保证标志的图案清晰,对外部的影响因素具有耐久性,以及在规定的产品使用期或适用期标志是经久耐用的。EAC标志图案的制作可用雕刻、蚀刻、浇铸、印刷或其他能够确保满足对标志图的要求的方法。
EAC 认证根据产品的不同分为 EAC 强制合格证和 EAC 符合性声明二种证书, 需提供产品信息以判断产品的使用证书。
(海关联盟符合性声明和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