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10月10日G/TBT/N/TPKM/178号WTO/TBT通报,台湾地区拟修订干电池生产、进口和销售限制措施。
根据《限制干电池制造、输入及贩卖修正草案》,当局拟扩大限制范围,纳入钮扣型电池,并新增重金属限制规定和加严限值。法规还规定电池生产商或进口商在生产、进口或销售电池之前应申请《指定电池汞、镉含量确认文件》。
电池重金属含量限值及适用期规定如下:
1.非钮扣型电池:2015年12月31日前,汞含量≤5ppm;2016年1月1日起,汞含量≤1ppm,镉含量≤20ppm;
2.钮扣型电池:2017年1月1日起,汞含量≤5ppm,镉含量≤2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