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适用于广东省集装箱制造企业表面涂装过程中VOCs排放量计算。
2计算方法
集装箱制造(表面涂装)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量计算采用全过程物料衡算法,VOCs排放量为VOCs投用量与VOCs回收量和去除量之差,见公式2-1。
(公式2-1)
式中:
E集装箱制造—统计期内集装箱制造企业的VOCs排放量,千克;
E投用—统计期内使用物料中VOCs量之和,千克;
E回收—统计期内各种VOCs溶剂与废弃物回收物中VOCs量之和,千克;
E去除—统计期内污染控制措施VOCs去除量,千克。
2.1 VOCs投用量
VOCs投用量为统计期内企业使用的各种物料中VOCs量之和,见公式2.1-1。含VOCs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油漆、稀释剂、清洗剂等。
(公式2.1-1)
式中:
Wi—统计期内所有含VOCs物料i投用量,千克;
WFi—统计期内物料i中VOCs质量百分含量,%。
含有VOCs物料的投用量以企业原辅材料购入凭证为核定依据。原辅材料中VOCs含量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以产品质检报告中的VOCs含量作为核定依据,该质检报告应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或由供货商提供;
(2)其他情况下,应按照表2.1-1取值。
表2.1-1 集装箱制造企业(表面涂装)常用原辅材料VOCs含量参考值
原辅材料类别 | VOCs含量(%) | |
油漆 | 底漆 | 25 |
中层漆/面漆 | 70 | |
稀释剂、清洗剂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