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已签署法案SB 647,修订成人和儿童珠宝中铅和镉的要求(《健康与安全法令》第25214.1、25214.2、25214.3.1和25214.4节)。 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珠宝要求主要变化
1.从2020年1月1日起,
- a) 儿童的定义从“6岁及以下”更改为“ 15岁以下”。
- b) 供15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珠宝要求如下:
注:如果某个组件因密封的覆盖物或外壳而没有暴露在外,并经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和产品滥用(包括吞咽,嘴咬,折断或其他儿童活动)以及产品的老化而没有暴露在外,则该组件是不可接触的。在本法规中,油漆、涂层或电镀不会致使儿童无法接触到基材。珠宝部件 限值 铅含量 可接触部件(请参阅注释 ≤ 100 ppm (重量) 表面涂层 ≤ 90 ppm (重量) 镉含量 每个部件 ≤ 300 ppm(重量) 可溶性镉 表面涂层 ≤ 75 ppm(重量) - c) 儿童珠宝首饰应按照EPA参考方法3050B,3051A或3052进行测试。但是,
- i) 对于铅含量,可以允许使用证明符合联邦《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公共法律 110-314)的测试方法。
- ii) 对于表面涂层中的可溶性镉,应使用与证明符合美国法典第15卷第2056b条(即ASTM F963)相同的测试方法。
2.从2020年6月1日起,儿童珠宝以外的其它珠宝应完全由以下一种或多种材料制成(修改后的项目以蓝色突出显示):
- a) 不锈钢或外科用钢
- b) 克拉金
- c) 纯银
- d) 铂,钯,铱,钌,铑或锇
- e) 天然或养殖珍珠
- f) 玻璃,陶瓷或水晶装饰部件,包括猫眼,锆石(包括立方锆或CZ),人造钻石和景泰蓝
- g) 经切割和抛光以作装饰用途的宝石,但不包括霰石,贝牙石,波利石,青瓷石,鳄鱼石,伊卡岩,利纳岩,米密特岩,光气岩,萨马拉斯岩,矾石,乌尔芬岩。
- h) 不含故意添加铅的弹性材料,织物,丝带,绳索或细绳
- i) 所有天然装饰材料,包括琥珀,骨头,珊瑚,羽毛,毛皮,角,皮革,贝壳或木材,这些材料处于天然状态且未经过增加铅的处理
- j) 胶粘剂
- k) 铅含量少于0.05%(500 ppm)的电镀金属
- l) 铅含量少于0.05%(500 ppm)的未列出的未镀金属
- m) 铅含量小于0.02%(200 ppm)的塑料或橡胶,包括亚克力,聚苯乙烯,塑料珠和塑料石以及聚氯乙烯(PVC)
- n) 铅含量少于0.05%(500 ppm)染料或表面涂层
- o) 铅含量少于0.05%(500 ppm)的其它任何材料
附加认证要求
与当前做法相同,制造商或供应商应准备证书,以证明珠宝中的铅或镉含量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证书应提供给买卖珠宝的人,或突出展示在运输容器或珠宝包装上。
从2020年1月1日起,证书应包括以下附加详细信息:
- a) 证书所涵盖产品的身份,并具有足够详细的描述
- b) 产品通过认证的每个单独的法规或标准
- c) 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完整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
- d) 保存测试结果记录人员的联系信息,包括姓名,完整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 e) 制造日期,至少月份和年份
- f) 制造地点,至少包括制造或*终组装产品的国家,州(如果适用)以及城市或行政区域
- g) 测试日期和地点
- h) 进行测试的第三方实验室,包括名称,完整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