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6日,丹麦环境和食品部发布了2020年第947号行政命令《关于禁止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行政命令》。该命令于2020年7月1日生效。2009年第855号行政命令予以废除。
与前一行政命令(2009年第855号行政命令)相同,2020年第947号行政命令规定禁止玩具、儿童护理用品及其部件中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超过0.05%(以质量计)。
新行政命令所管控的邻苯二甲酸盐,不包含受以下法规管控的邻苯二甲酸盐:
a. 2017年第309号行政命令《关于玩具安全要求的行政命令》的附件II;
b. 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第51和第52项。
同时,新行政命令的邻苯二甲酸盐要求,不适用于意图与食物接触的儿童护理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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