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俄勒冈卫生局提议了一些规则,要求某些儿童产品的制造商移除或替代先前根据《无毒儿童法案》和其相关规则(OAR 333-016 )申报的产品中的儿童健康高度关注化学物质(HPCCCH)。
根据提案,该规则将针对: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产品、可放入口中的产品和儿童化妆品。
如果制造商先前申报过属于上述类别产品中包含HPCCCH,则他需要:
从儿童产品中移除HPCCCH;
或者用危害较小的替代品替代HPCCCH;
或者申请豁免移除或替代要求。
如果制造商选择从产品中移除HPCCCH,用另一种化学品替代,或者不再生产这种产品,则应提交通告告知卫生局。
如果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则制造商可以豁免满足HPCCCH移除或替代要求,但应向卫生局提交豁免请求:
1. 儿童产品符合联邦消费品安全标准,该标准确定了允许的HPCCCH含量。
2. 儿童产品中的HPCCCH的含量等于或低于联邦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于2015年7月27日生效的允许水平。
3. 华盛顿州已批准在相同儿童产品型号中豁免移除或替代HPCCCH。
4. 产品已经由认可实验室根据适用的EN 71标准进行了测试,并且HPCCCH的测试结果低于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除了逐步淘汰儿童产品中的高度关注化学物质外,卫生局还提议制造商在每两年一次的申报中提供产品的预期使用年龄,选定以下三个年龄段:0-3岁、3-12岁或0-1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