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要素:
海洋水文观测要素一般包括:水温.盐度、海流、海浪、透明度、水色、海发光和海冰等。如有需要,还要观测水位。每次调查的具体观测要素,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要求而定,并应在技术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
观测方式:
依据调查任务的要求与客观条件的允许程度,水文观测方式可选择下列中的一种或多种:大面观测、断面观测、连续观测、同步观测、走航观测。
观测顺序:
水文观测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
a)观测前准备和检查仪器;
b)对于大面(或断面)观测,到站后**测量水深;对于连续观测应在正点前测量水深;
c)观测水温、盐度,并采水;
d)观测海流,对于连续观测站,海流观测应尽可能在正点完成;
e)观测海浪,透明度.水色和海发光;
f)观测海冰。
海洋调查规范:海洋水文观测站布设原则及观测间隔选取:
测站的布设和观测间隔的选取应符合以下原则:
a)布设的测站在观测海区应具有代表性,使所测得的水文要素数据能够反映该要素的分布特征和变化规律。
b)每一水文断面应不少于三个测站。同一断面上各测站的观测工作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
c)相邻两测站的站距,应不大于所研究悔洋过程空间尺度的一半;在所研究海洋过程的时间尺度内,每一测站的观测次数应不少于两次。如条件允许,应尽量缩小时、空观测间隔。
海洋调查规范:海洋水文观测仪器和设备要求
水文观测仪器和设备应符合GB/T 12763.1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a)仪器的适用水深范围和测量范围应满足观测水深和所测要索的变化范围,同时还须满足对观测要素及其计算参数的准确度及时空连续性的要求。
b)选用的仪器应适于所采用的承载工具和观测方式。
c)调查设备安装位置的基本要求是:工作方便,各项工作互不妨碍,防止建筑物、辐射热和船只排出污水等对观测结果的影响。
d)每航次观测结束后,调查设备和观测仪器应认真维护保养。凡人水的仪器均须用淡水洗净晾干后保存。绞车和钢丝绳等应仔细擦拭,并进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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