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延时剂检测项目
理化指标:稳定性、pH值
有毒有害物质:汞、铅、砷、镉、甲醇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溶血性链球菌
其他指标:皮肤和粘膜刺激、净含量、功能制剂要求
外用延时剂检测标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19)
外用延时剂出厂检验
所有出厂的外用延时剂产品都应进行出厂检验,并经检验合格后加贴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在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时,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可加倍抽样复检一次,若仍有任意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注意:当菌落总数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外用延时剂型式检验
当对外延时剂产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产品主要原料、配方和工艺有改变时;
(2)国家或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3)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长期停产后再回复生产时;
(4)产品出厂结果和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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