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羊毫、狼毫、兔毫、兼毫等动物毫毛为主要材料作为笔头制成的毛笔。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定类毛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房四宝 Chinese traditional stationery
毛笔、书画墨、宣纸、书画纸、砚台、书画印泥、国画颜料、篆刻印章等文房用品用具的总称。
3.2 毛笔 writing brush
用各种具有锋颖的动物毛、发,梳扎成锥形状笔头,粘结在竹管、木管或其他材料管件的一端,制成用于书写、绘画的用具。
3.3 兼毫 doubled both brush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动物毫毛配比为主要材料作为笔头制成的毛笔。
3.4 裂斗 bucket cracking
毛笔的笔斗开裂。
3.5 劈杆 penholder cracking
毛笔的笔杆有裂缝。
3.6 尖、齐、圆、健 cuspidal,orderly,orbicular,elastic
中国传统对毛笔质量和性能的基本描述。
4 要求
4.1 外观
4.1.1 笔头应平顺,盖毛均匀,无发霉,无虫蛀。
4.1.2 笔杆应光滑,无锐边、无毛刺、无明显漆皮脱落,不裂斗、不劈杆,连接部位牢固平伏。笔杆上的刻印字应端正清楚,字迹均匀。
4.1.3 尾塞应光滑,无锐边、无毛刺。
4.2 规格尺寸
4.2.1 毛笔结构
毛笔结构见图1。
4.2.2 笔头外露长度允差
毛笔笔头外露长度允差见表1。
4.2.3 笔杆圆度允差
笔杆圆度允差见表2。
4.2.4 笔杆直线度允差
笔杆直线度允差(笔杆与标准平板之间的缝隙)见表3。
4.3 动物毫毛占比
笔头中动物毫毛占比应大于80%。
4.4 笔头性能
4.4.1应符合“尖、齐、圆、健”中的“尖”,经5.4.1试验后,笔毛应能在湿润垂直状态下自然聚合,笔锋应能收尖且呈锥状。
4.4.2 应符合“尖、齐、圆、健”中的“齐”,经5.4.2试验后,笔毛应能在松散状态下长短一致,笔尖排列整齐。
4.4.3 应符合“尖、齐、圆、健”中的“圆”,在5.4.3试验时,笔尖应旋转不跳动,经5.4.3试验后,笔毛应能聚拢,笔肚应饱满圆润,呈圆锥状且与笔杆同心。
4.4.4 应符合“尖、齐、圆、健”中的“健”,经5.4.4试验后,笔毛应有弹力,应能恢复原状。
4.5 牢固性
4.5.1 尾塞与笔杆连接牢固,静负荷拉力应不小于50N,经5.5.1试验后尾塞不得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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