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超微绿茶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树鲜叶为原料,经精制加工而成的超微绿茶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超微绿茶粉
采用茶树鲜叶热风杀青脱水干燥后,在低温条件下,经过多次硏磨(或其他粉碎方式),形成颗粒直径在75μm以下的茶粉。
3.2 抹茶
采用遮阳覆盖茶园的鲜叶加工生产的超微绿茶粉,可定为抹茶级产品。
4 分级及实物样
4.1 超微绿茶粉可分为精品抹茶、玉品抹茶、一级和二级四个级别,见表1。
4.2 标准样设实物标准样,每四年换制一次,品质水平为各级*低界限。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茶树鲜叶应符合GB 2762 和GB 2763 中的有关规定。
5.2 产品分级
产品分级应符合表1中的外形、内质及鲜叶原料的规定。
5.3 理化指标
超微绿茶粉的理化指标要求见表2。
5.4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5.5 净含量允差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6 添加剂
本产品生产过程不得添加任何化学、人工合成或天然的添加剂。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GB/T 8302 的规定进行。
6.2 感官指标
按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
按GB/T 8304 的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
按GB/T 8306 的规定执行。
6.3.3 粗纤维
按GB/T 8310 的规定执行。
6.3.4 粒度
按附录A的规定。
6.3.5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 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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