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年糕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和召回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1、3.2和3.3定义的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17 白砂糖
GB 1352 大豆
GB 1354 大米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检验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检验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53 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835 红枣
GB 7099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 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959.2 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 10004 耐蒸煮复合膜、袋
GB/T 10461 小豆
GB/T 11761 芝麻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238 鲜、冻分割牛肉
GB 19295 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
GB/T 20883 麦芽糖
GB/T 21270 食品馅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范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4]第66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98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10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年糕 rice pastry
以大米等谷物为主要原料,经成粉蒸制或直接蒸制、冷却、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品。
3.2 水磨年糕 steamed rice pastry
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经水磨工艺成粉,经蒸煮、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年糕。
3.3 花色年糕 color rice pastry
以大米及其他谷物粉等为主要原料,裹以(或混合)各种辅料,经相关工艺制成的年糕。
4 产品分类
4.1 水磨年糕
4.1.1 干片水磨年糕。
4.1.2 速冻水磨年糕。
4.1.3 其他水磨年糕。
4.2 花色年糕
4.2.1 即食类花色年糕。
4.2.2 非即食类花色年糕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
主要原辅料应符合下列规定,其他原辅料必须是质量优良,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1.1 大米:应符合GB 1354 的规定,等级不低于标准一等。
5.1.2 小豆:应符合GB/T 10461 的规定。
5.1.3 大豆:应符合GB 1352 的规定。
5.1.4 红枣:应符合GB/T 5835 的规定。
5.1.5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 的规定。
5.1.6 麦芽糖饴:应符合GB/T 20883 的规定。
5.1.7 芝麻:应符合GB/T 11761 的规定。
5.1.8 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5.1.9 肉类:应符合GB 99592 和GB/T 17238 的规定。
5.1.10 果蔬: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1.11 馅料:应符合GB/T 21270 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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