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碧螺舂荼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太湖、宜溧、宁镇丘陵茶区生产的碧螺春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57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14456 绿茶
NY 5017 无公害食品 茶叶
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037 绿茶、红茶、花茶运输包装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5)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碧螺春茶 biluochun tea
釆自江苏太湖、宜溧、宁镇丘陵茶区茶树新梢旳幼嫩芽叶,经摊放、杀青、揉捻、搓团显亳、文火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以条索紧细多毫、卷曲呈螺为主要品质特征的特种绿茶。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无劣变、无异味。
4.1.2 不着色,不添加任何物质。
4.2 质量分级和实物标准样
4.2.1 产品分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4.2.2 实物标准样:各级设实物标准样,实物标准样为该级品质*低界限,每3年换样一次。
4.3 感官指标
各级应符合实物标准样和表1的规定。
4.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4.5 卫生指标
按NY 5017 规定执行。
4.6 净含量负偏差
小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5)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按GB/T 8302 规定执行。
5.2 感官品质检验
按GB/T 14487 和SB/T 10157规定执行。
5.3 理化品质检验
5.3.1 总灰分、粗纤维、水浸出物检验的样品制备,按GB 8303 规定执行。
5.3.2 水分检验,按GB/T 8304 规定执行。
5.3.3 碎茶、粉末检验,按GB/T 8311 规定执行。
5.3.4 水浸出物检验,按GB/T 8305 规定执行。
5.3.5 粗纤维检验,按GB/T 8310 规定执行。
5.3.6 总灰分检验,按GB/T 8306 规定执行。
5.4 卫生检验
按GB 5009.57 和NY 5017 执行。
5.5 包装检验
按GB 11680 和GB 7718 规定执行。
5.6 净含量负偏差检验
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5)第43号令《定量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用相应精度的计量器貝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批次。产品检验以批为单位,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必须一致。
6.2 交收(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交货时,检验感官品质、水分、粉未净信号量和包装规格。
6.2.2 产品出厂,应经过厂质检部门的检验,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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