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茶叶中总灰分测定的仪器和用具、测定步骤及结果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茶叶中总灰分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302 茶取样(GB/T8302-2013,ISO1839:1980,NEQ)
GB/T 8303 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GB/T8303-2013,ISO1572:1980 MOD)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总灰分 total ash
在规定条件下,茶叶经525℃士25℃灼烧灰化后所得的残渣。
4 原理
试样经525℃士25℃加热灼烧,分解有机物至恒量
5 仪器和用具
5.1 坩埚:铂金、瓷质或者其他不会被测定条件影响的材质。高型、容量30mL。
5.2 电热板。
5.3 高温电炉:能控温525℃±25℃。
5.4 干燥器:内盛有效干燥剂。
5.5 坩埚钳。
5.6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6 测定步骤
6.1 取样
按GB/T8302的规定。
6.2 试样制备
按GB/T8303的规定。
6.3 坩埚的准备
将洁净的坩埚(5.1)置于525℃士25℃高温电炉(5.3)内,灼烧1h,待炉温降至300℃左右时,取出坩埚,于干燥器(5,4)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准确至0.001g)。
6.4 测定
称取混匀的磨碎试样2g(准确至0.001g)于坩埚内,在电热板(5.2)上徐徐加热,使试样充分炭化至无烟。将坩埚移人525℃±25℃高温电炉(5.3)内,灼烧至无炭粒(不少于2h)。待炉温降至300℃左右时,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内(5.4)冷却至室温,称量。再移入高温电炉内以525℃士25℃温度灼烧1h,取出,冷却,称量。再移人高温电炉内,灼烧30min,取出,冷却,称量。重复此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0.001g为止。以*小称量为准
6.5 其他
必要时,可保留总灰分供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7 结果计算
7.1 计算方法
茶叶总灰分含量以干态质量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总灰分含量
式中
m1—试样和坩埚灼烧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w—试样干物质含量(质量分数),%。
如果重复性符合(7.2)的要求,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保留小数点后1位)。
7.2 重复性
在重复条件下同一样品获得的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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