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灵芝干品质量要求、产品分级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木灵芝( Cut-log ganoderma lucidum)干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准
GB/T 5009.10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6192 黑木耳
GB 7096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530 食用菌取样方法
GB/T 12531 食用菌水分测定
GB/T 12532 食用菌灰分测定
GB/T 12533 食用菌杂质测定
GB/T 15673 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
SN/T 1547 进出口食品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木灵芝 Cut-log Ganoderma lucidum
采用木段作为基质熟料栽培的灵芝。
3.2 菌盖直径 pileus diameter
菌盖径面的*大长度。
3.3 菌管tube
子实体着生孢子的管状结构。
3.4 菌柄 stipe
支持菌盖的柱状体。
3.5 杂质 foreign matters
木灵芝子实体及孢子以外的一切其他物质。
4 质量要求
4.1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4.2 卫生指标
按GB 7096 规定执行,应符合表2规定。
4.3 净含量允差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 产品分级
5.1 木灵芝干品按菌盖直径、菌盖厚度不同分:一级、二级、三级和等外四个等级。
5.1.1 一级~三级均应达到的感官指标
单个不连朵,菌盖比较圆正肥厚美观,棕褐色,边缘生长点和中心色泽一致,表面附着孢子粉,菌盖腹面淡黄色或乳白色,无划痕;菌柄粗壮,呈暗褐色,有光泽,长度不超过2cm,无泥沙、杂质,无霉变,无疤痕,无病斑、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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