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13号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类食品92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1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蓬江区荣泰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无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鸡肉块(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潮州市开发区旺客隆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世弘食品厂生产的酱卤鸭掌(香辣)和酱卤鸭掌(卤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万江华南摩尔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桑菊和甘四味清凉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信宜市粤西葡萄糖有限公司生产的杰宝粟米粉和杰宝粟米粉(淮山),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标称广东省佛冈县双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凤园葛粉,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标称广东省佛冈县双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葛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七)佛山市禅城区雄容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顺来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深圳市万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夹馍(酱香卤肉馅)和肉夹馍(藤椒鸡肉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佛山市惠顺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名师傅®浓香花生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金龙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浓香食用植物调和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和金龙塔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金门高坑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山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香辣味)和牛肉干(高粱酒香辣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