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种测定书写纸、打印纸、静电复印纸及印刷品卷曲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原纸、经温湿处理,或经复印、打印的纸。
本标准仅适用于纵横向尺寸均不超过300mm,且定量为60g/m2~150g/m2的纸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50-2002 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eqv ISO 186:1994)
GB/T 10739 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 10739-2002,eqv ISO 187:199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卷曲 curl
相对于平整纸面的偏离,用于衡量卷曲的主要指标有三个:卷曲度、卷曲轴向、卷曲凹面。
3.2 卷曲度 curl magnitude
纸张偏离平面的量。
注1:用曲率半径的倒数表示,单位为米的倒数(m-1)。
注2:卷曲试样的曲率半径是指弧线与其圆心间的距离。平整纸面的卷曲度(R-1)是零。
注3:纸和纸板的卷曲性能随时间而变,所有的卷曲度都是暂时的。
3.3 卷曲轴向 curl axis direction
纸和纸板卷曲轴的方向,分为以下三种:
——卷曲轴垂直于纵向;
——卷曲轴平行于纵向;
——卷曲轴与纵向既不平行也不垂直。
注:以上三种情况分别参见图A.1~图A.3。
3.4 卷曲凹面 concave side
纸和纸板卷曲偏向的面。
注:参见附录A。
3.5 双重卷曲 double curl
纸张受到轻微作用力时,具有向纸的正反两面卷曲的趋势。
注:该趋势具有如下现象:两种卷曲类型在一张纸上可达到很好的平衡。
3.6 基本尺寸办公用纸 cut-size office papers
定量从60g/m2~150g/m2,用于书写、打印和复印的纸。
3.7 參考面 reference side
对于未成像的纸页,在未开封纸页的标签末尾处,标记箭头以示其参考面,或参考面朝向一盒未包装纸页的包装盒的顶面。如果没有箭头或其他标志,参考面朝向包装缝的一面。
4.原理
从样品中抽取大约10张~15张纸页作为一包试样,测定其卷曲度,标注卷曲轴向和卷曲凹面。
5.仪器
卷度尺:由一条210mm长的直线和一系列长度至少在210mm的同心弧线构成,这些弧线的卷曲度分布于1.00m-1~10.00m-1之间。此卷度尺的构造参见附录B所示。
注1:不应使用在影像调色剂仪器上制得的卷度尺的复制版本,因为该仪器经常会有放大的效果,从而改变弧线的
尺寸。
注2:为方便起见,可使用一系列模板,其边缘对应于附录B中给定的卷曲度。
6.试验大气
本试验方法通常用于纸页固有卷曲的测定,测定时纸页的水分可以是从包装中取出后立刻测定的水分,也可以是经复印或打印处理后的水分。
实际测定可以在GB/T 10739所规定的标准大气中进行,也可以在影像设备(复印机或打印机)周围进行。
7.取样
7.1 如果待测试样是大量的,则按照GB/T 450-2002的4.1进行取样。
7.2 在本标准中,试样是指含有10张~15张相邻纸页的一包试样。
7.3 取样时,打开包装,从中抽取10张~15张相邻纸页,按照第8章的规定进行测定。保证抽取的试样在空气中暴露的程度*小,不应从其顶部或者底部抽取试样。
7.4 从一叠未包装的纸堆中抽样时,抽取10张~15张相邻纸页,避免抽取那些暴露在空气中的纸页,并立刻按照第8章的规定进行测定。
7.5 鉴别纵向和纸的参考面。
注:应**在参考面上做标记。
7.6 从经影印处理(复印或打印)的纸页中取样时,允许在2min内连续操作形成一堆影印纸页,从影印机中抽取10张~15张试样,立刻按照第8章的规定进行测定。不应从其顶部或者底部抽取试样。
8.试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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