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编胶合板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及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竹篾席或以竹篾席为表层、以竹帘添加少量的竹碎料等为芯层经施加胶粘剂、热压而成的板材,同时也适用于浸渍胶膜纸覆面竹编胶合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9846.3—1988 胶合板 普通胶合板尺寸和公差技术条件
GB/T 15102—1994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259—2000 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竹编胶合板 bamboormat plywood
竹篾席或以竹篾席为表层、以竹帘添加少量竹碎料为芯层,经施加胶粘剂、热压而成的板材。
3.2 覆面竹编胶合板 overlaid bamboo0 mat plywood
表面用浸渍胶膜纸覆盖在竹编胶合板上制成的板材。
3.3 板边缺损 defects at the edges of the panel
在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边角缺损。
3.4 篾片脱胶 starved adhesive delamination
因缺胶或胶合不良造成的篾片与板材分离的现象。
3.5 腐朽 decay rot
竹篾席、竹碎料、竹帘受腐朽菌侵蚀后,材质变松软、强度下降、易碎的现象。
3.6 表面污染 surface pollution
竹编胶合板板面上由于油污、异物造成的污染现象。
3.7 压痕 imprint
板面上局部的凹凸痕。
3.8 水煮(浸)-干燥处理后静曲强度 MOR after boiling( soaking)- drying treatment
竹编胶合板经高温、高湿处理后所测定的静曲强度。
3.9 薄型竹编胶合板 thin bamboo-mat plywood
公称厚度小于等于6mm的板材。
3.10 厚型竹编胶合板 thick bamboormat plywood
公称厚度大于6mm的板材。
4.分类
4.1 按胶粘性能分:
a) I类竹编胶合板,即耐气候竹编胶合板;
b) Ⅱ类竹编胶合板,即耐水竹编胶合板。
4.2 按厚度分:
a) 薄型竹编胶合板;
b) 厚型竹编胶合板。
4.3 按结构分
a) 竹篾席竹编胶合板;
b) 以竹篾席为表层、以竹帘添加少量竹碎料为芯层竹编胶合板;
c) 浸渍纸覆面竹编胶合板。
5.技术要求
5.1 规格尺寸
5.1.1 幅面尺寸及其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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