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不锈钢炊具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不锈钢材料制做的进出口不锈钢炊具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651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 2651—2008,ISO 4136:2001,IDT)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1DT)
GB/T 5009.81 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9684 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合同、同一原材料、同一货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批。
4 抽样
4.1 抽样条件
提交抽样的检验批须有岀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型式检验报告,且包装完整。
4.2 抽样方案
4.2.1 交收检验卫生项目属于A类缺陷,抽取检验样品3件,不允许出现。
4.2.2 交收检验其他项目按GB/T 2828.1 规定进行,釆用正常检査二次抽样方案,检査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B类不合格品AQL值为4.0,C类不合格品AQL值为6.5。
5 总体要求
进口不锈钢炊具,应符合我国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出口不锈钢炊具,应符合进口国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产品分类参见附录A。
6 检验
6.1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见表1。
6.2 型式检验
6.2.1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次报验、更改材料、变动工艺时需进行。
6.2.2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依据GB 9684 的规定。
6.2.3 型式检验的检验方法,依据GB/T 5009.81 进行。
7 结果判定
根据检验结果,样本中未发现A类不合格,样本中B类和C类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合格判定数,判定该检验批为合格批;样本中发现一个A类不合格,或样本中发现的B类或C类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相应的不合格判定数,判定该检验批为不合格批。
8 不合格处置
不合格批在技术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技术处理合格后,允许重新报检一次。
抽样检验判定为合格的,应将检验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替换成合格品。
9 检验有效期
检验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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