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活性白土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膨润土为原料制得的活性白土。该产品主要用于石油加工产品(润滑油、石蜡,凡士林)和工业用动植物油脱色精制。在化学工业上用作吸附剂和催化剂载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GB/T 1250 *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003.1—1997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eqv ISO 3310—1:1990)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eqv ISO 3696:1987)
GB/T 8946 塑料编织袋
HG/T 3696.1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HG/T 3696.3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3 活性白土的分类、型号和代号
活性白土的分类、型号和代号见表1。
4 要求
4.1 外观.粉末状固体,无机械杂质。
4.2 活性白土应符合表2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安全提示
本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腐蚀性操作时须小心谨慎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治疗。
5.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1992 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HG/T 36961、HG/T 3696 3 的规定制备。
5.3 外观判别
在自然光下,用目视法判定外观。
5.4 脱色率的测定
5.4.1 方法提要
取一定体积的已知吸光度的沥青灯油溶液,加入一定量的试样进行脱色,测定脱色后沥青灯油溶液的吸光度,根据吸光度的减少值计算以百分数表示的脱色率。
5.4.2 试剂
5.4.2.1 灯用煤油。
5.4.2.2 建筑石油沥青。
5.4.3 仪器、设备
5.4.3.1 分光光度计配有1cm吸收池。
5.4.3.2 电动振荡机·频率240次/min。
5.4.4 分析步骤
5.4.4.1 无色灯油的制备
称取约200g预先在105℃~110℃干燥至2h的活性白土,置于1000mL灯用煤油中,激烈搅拌10mm。用中速定性滤纸过滤于清洁干燥的容器中。用分光光度计,于波长590nm处,以水作参比,测量吸光度。其吸光度应为零。
5.4.4.2 沥青灯油溶液的制备
将建筑石油沥青的外表面用小刀剥去,切成丝状,称取0.74g~075g置于250mL烧杯中。加入少量无色灯油,在70℃~80℃水浴上不断搅拌至全部溶解。用无色灯油稀释至1000mL,混匀,放置lh。用分光光度计,于波长590nm处,以无色灯油作参比测量吸光度。其吸光度应为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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