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辽宁省食安委关于开展“ 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省市场 监管局深入开展了网络 餐饮食品安全建设工作,强化网络餐饮规范化建设。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各第三方平台较好地执行了入网餐饮 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及信息公示制度,许可信息公示率较去年明显提升,无证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为确保网络餐饮消费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大消费者、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出提示。
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订餐时,除了关注食品的美味外,还应注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信息。在订餐平台下单前,**点开商家信息,查看其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并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
消费者在收到外卖送餐后,一要先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品一致;二要当面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一旦发现餐食变质或受到污染,应当拒收;三是确认无误后要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网络订餐时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如发现餐饮安全问题,依法维护权益,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入网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按照核准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并在网络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地址等,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网络订餐单位必须有实体门店,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加工制作的食品的数量(包括网络经营和门店经营总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加工能力。
网络交易的食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入网餐饮单位应当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贮存、配送。不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的,送餐品种不应有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送餐容器和包装应清洁、完好,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直接接触成品的包装材料和餐具应当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确保有制度、有专门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