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14日,四川省市场 监督 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11号 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组织抽检 粮食加工品、 食用农产品、 蔬菜制品、 水产制品、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等5类食品279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产品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检出禁用药物。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金牛区凯德沙湾分公司销售的 “活白 鲢鱼”,东坡区雷氏渔业批发部销售的“白鲢”,不合格项目为地西泮,检验结果分别为1.3μg/kg、2.7μg/kg;雅安市蓉和轩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氟苯尼考,检验结果为13.0μg/kg。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后可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会引起人体嗜睡疲乏、动作失调、精神混乱等,严重者还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昏迷等症状。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9年第11号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金牛区凯德沙湾分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0号1栋1楼1号/2楼1号/4楼1号 | 活白鲢鱼 | 散装称重 | / | 购进日期:2018/8/21 | 地西泮‖1.3μg/kg‖不得检出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
2 | / | / | 雅安市蓉和轩餐饮有限公司 |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路中段1号楼二层 | 鸡蛋 | / | / | 购进日期:2018/9/12 | 氟苯尼考‖13.0μg/kg‖不得检出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
3 | / | / | 东坡区雷氏渔业批发部 | 东坡区一环南路 | 白鲢 | 散装称重 | / | 购进日期:2018/9/11 | 地西泮‖2.7μg/kg‖不得检出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11号中不合格产品信息(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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