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泸州进入禁渔期 严禁电、炸、毒鱼等捕捞活动

百检网 2021-11-15
  2月27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泸州市农业农村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电、炸、毒鱼及 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2019年四川省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间严禁从事任何方式的捕捞活动。
 
  《通告》明确对电、炸、毒鱼及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的界定及相应处罚细则,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炸鱼、毒鱼物品和电捕工具(装备及发布经营此类广告。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泸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禁渔期从2018年起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4个月。从去年的情况看,禁渔期电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城区水域由往年的数十起减至十几起,市民护渔意识明显增强。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