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批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百检网 2021-11-15
   6日下午,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集中宣判三起 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批案件是2018年3月2日*高院、*高检联合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苏州首批食品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除被判刑罚外,同时被判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
 
   为谋私利铤而走险

  无良商家汤汁中掺罂粟壳
 
  张某某和付某某是夫妻关系,2017年3月两人来到吴江,在北厍经营一家小吃摊,主要销售凉皮凉面等食品。但是,因食品的口味一般,生意不好,两人便从外地购买罂粟壳,并将其熬成汤汁,添加进凉皮凉面中。
 
  罂粟壳,也叫大烟壳,属于管制麻醉药品,长期服用会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会使人体逐渐产生依赖性进而成瘾。审理中两人交代,他们听说添加罂粟壳可以提升食品的味道,便用罂粟壳熬汤并添加在出售的食物中,企图以此招揽回头客,谋取不法收入。
 
  2017年7月10日,区公安局及市场监管局对该夫妻经营的摊位开展联合检查,当场查获汤汁一桶、销售给他人的凉皮两碗及罂粟壳两袋,非法获利600余元。经检测,汤汁中含有“玛咖、可待因、罂粟碱、蒂巴因、那可汀”成分;凉皮中含有“罂粟碱、那可汀”成分;罂粟壳中含有“玛咖、可待因、罂粟碱、蒂巴因、那可汀”成分。
 
  无独有偶,在同一时期,郭某、雷某、王某等在黎里、平望等地经营的小吃摊或是羊肉馆里,将罂粟籽、罂粟壳熬成汤汁后,添加进凉皮或是羊肉汤中对外出售,从中非法获利。
 
   害人害己悔不当初

  需负刑事责任加民事责任
 
  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依法在全国性报刊上刊登公告,督促有权提起诉讼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适格社会组织表示将提起公益诉讼。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区检察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
 
  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赵程程介绍,此外,被告人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三起案件中的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令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支付6000元至2.4万元不等的赔偿款,并需在苏州市市级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款由区检察院纳入公益基金依法管理。
 
  据该批案件的审判长、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朱七一介绍,本次集中宣判,彰显了吴江法院为食品安全提供法律保障的司法担当,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要求其严格守法经营,又对食品领域受到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救济,同时也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