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简化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讯   食品生产企业申请许可证延续或变更,不需要提供许可证原件,只需要在申请书中提供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即可。7月1日起,辽宁省 食品 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进一步简化。
 
  据介绍,企业申请许可证延续或变更,只需要企业在申请书中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要求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两项材料。审批过程中需要核验许可信息的,由“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系统”自动推送电子证书及相关信息,或直接登录“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公示系统”实行网上核验。
 
  审批机关签发许可证,不得要求企业、食品生产监管部门提交“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许可证上的相关项目由“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系统”自动注明。两类事项的具体内容由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在企业的食品安全公示板上作出公示。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