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工作是 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国家 食品药品 监管总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合理推进食品药品抽检工作,为百姓食品药品安全筑起一道道防火墙。
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并重,探索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全面公开抽检结果……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抓好 质量安全大抽检。
完善体系 “单轨”变“双轨”
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坚持稳中求进,严格践行“四个*严”和“四有两责”,建立计划抽验、专项抽检、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体系;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抽检机制,建立起科学安排、合理分工、协同共进的全覆盖抽检工作体系;督促指导省、市、县三级每周公布抽检信息,强化四级抽检监测数据统计分析一体化和部门间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抽检监测核查通报、督察督办和调度分析制度,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和网络抽检的核查处置,大大提升核查处置的质量和效率。
“日新者,日进也”。2017年的抽检工作中,“评价性抽检”被划入抽检重点,让抽检监测实现了由“发现问题”向“发现问题+评价工作和安全状况”转变,推动抽检监测工作由“单轨制”走向“双轨制”。
“智慧监管”也成为抽检体系中的重要角色。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通过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部署“任务大平台”和统一认证登录系统,统一全系统检验项目、样品分类等工作。“‘任务大平台’可以及时掌握任务完成情况,方便信息交互,便于各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随时调整工作。”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任务大平台”增强了各级抽检数据的统一性,形成可分析、能分析的抽检大数据库。
问题导向 聚焦百姓“心头好”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物流的高速发展,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心头好”,也让不少消费者更加方便购买进口产品。针对近几年网络食品及进口食品问题多发的态势,国家食药监总局积*调整抽检计划,加大对网络销售和进口食品的抽检力度。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安排网络抽样6855批次,任务量比2016年增加10.6%;安排进口食品抽样1947批次,比2016年增加16.6%。
在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日常检查情况,针对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开展抽检工作。“常规性、计划性抽检抓总,强调的是抽检的普遍性;专项抽检抓具体,强调的是抽检的特殊性。”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相关负责人解释。
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过节安心,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安排了元旦和春节、端午、中秋、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大型农贸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以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非法宣传整治行动等8个专项抽检监测任务。据了解,2017年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为99.5%,质量安全指标和营养指标基本与国际水平相当。
针对网络医疗器械销售日益火爆的现状,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首次组织开展了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质量监测,整体合格率达到94.72%。
阳光抽检 信息发布“深公开”
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多措并举,促进信息发布“深公开”。
国家食药监总局紧盯省局,督促市县级局加大信息公布力度,把坚持发布抽检信息作为各级监管部门的硬任务、硬指标,实现了省局每周公布无间断,国家、省、市、县四级抽检信息公布矩阵初步形成,信息发布大合唱的声势日趋响亮。
据统计,2017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发布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597期,同比增长81.02%;市、县级信息公布率同比提高88.35%和93.84%。建成统一的全国药品抽检信息发布平台,同步公开省级药品抽检通告175个。正式上线国家药品抽检信息查询数据库,收录抽检数据近50万条。
此外,发布不合格药品通告46期,同比增长475%;不合格化妆品通告13期,同比增长117%;发布《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9期,同比增长190%。
落地有声 核查处置“不放过”
核查处置作为形成抽检工作闭环的重要环节,已成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完成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13000余件,责令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1108吨。抽检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每周都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对29家药品生产企业收回药品GMP证书和责令召回产品,撤销25张药品GSP证书,并由省局立案查处涉事企业相关违法行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在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前提下依法查处,全国共上报查处产品标示生产企业333家次,查处被抽样单位241家次。查处化妆品标示生产企业206家次,查处化妆品抽样单位199家次。
抽检工作对生产企业来说,犹如一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提醒企业负责人重视产品质量,加强过程管理。抽检工作不但可以有效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的行为,而且可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