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化身或是牟利的流氓,职业举报人在这根红线上艰难保持着平衡。
狩猎:给钱买线索,师徒制纳新
“你过一个星期看这个链接,不死我跟你姓。”
2017年“双12”前**,张鸣把一件“Champion”卫衣的链接发到打假QQ群里,放下狠话。这个美国品牌价格不菲,官网上平均一件价格能达到上千元,同样的款式,这件的价格却只有119元。
这样的山寨货正是职业举报人(又有媒体称为职业打假人、职业索赔人狩猎的重点目标。张鸣专挑那些卖仿品的小店下手,等货到手,他就去找卖家沟通,说产品是假货,不退钱就举报。行话称为“打死链接”。
这套招数张鸣屡试不爽。群里有人怀疑他是卖家想拉销量,张鸣抛出两张截图自证清白,四双运动鞋、两件夹克,均显示“仅退款”。赚了将近一千元。
相对开放的QQ群,是这群电商举报人的入门地。网购业的兴起,他们的阵地也转移到了网络,他们的活动规律是,当一个人发现了可做的商品之后,就丢到群里,有的是呼吁群内一起大批量购买,有的则是给钱卖线索。
“谁要上车?”晚上10点,一名打假人在群里发了一张iPhone 6S plus包装盒的照片。对这群电商打假人来说,协商记录和退款图如同身份证的存在,这张照片立刻触发了同行的质疑。“拿图出来,别在这里骗小白的钱。”两人在群里开始对骂起来,互相指责对方是骗子。
一番逼问下,那名打假人掏不出证据,骂了一串脏话消失了。
由于不断有陌生新手加入,对于同行间的交流,多数人都保持谨慎的态度。“师徒制”是这个“江湖”的纳新方式之一,交流中还夹杂着行业黑话。
孙林见缝就喊话:“教打假,吃货赔偿包会。”他只收两种徒弟:吃货是拿货、赔偿是拿钱,学费分别是88元和188元。开张以来,他已经收了十几个学生。
为了展现自己的师资雄厚,孙林常在个人空间里秀退款的战绩,还会给徒弟发很多教程,比如:电商平台投诉举报、QS分类速查表、无中文标签诉讼常见辩护词等文档。
▲QQ群里发布打假教程。图/《财经天下》周刊 唐煜
但孙林那套也不怎么吃香,有的打假人懂得放长线钓大鱼,通过发布免费的打假资料自建帝国,拉拢新人。
群里讨论热闹的时候,张鸣突然发了一张聊天截图在群里,他有点愤怒地说:“这龟儿子又不给我发货,现在的卖家太狡猾了。”他看中一双42码的AJ仿鞋,但是卖家回复仓库已经断货,就不再理他。
张鸣在群里算是个活跃分子,说话老练口气冲天,但他说自己只是个20出头的在校大学生。读经济系,偶然接触到打假这行,“只有无聊的时候做一做,当工作来做能有啥出息?”
萌芽:初始真打假成明星英雄
张鸣不是打假先行者。当他尚在襁褓中时,中国**批职业打假人正在悄然萌生。那片新开垦的处女地,诞生出了像王海这样的千万富翁。
1995年,22岁的青岛小伙王海陪亲戚来京参加中戏艺考,他偶然在一家书店翻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一赔一”。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特意购买了十二副假的“索尼”耳机,每副85元,向商家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王海因此被封为“中国打假**人”,从此名声大震,成为全国媒体追逐的明星英雄。
▲打假人王海。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股打假浪潮开始在民间席卷开来。各地的“王海”们不约而同地杀向了商场,疯狂购买假货。北京的杨连弟、郑州的刘正军、刘政全兄弟……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了成名的打假人在“值守”。22岁的王海成了打假届的元老人物,40多岁的小商贩刘殿林甚至远赴北京,拜师学艺。
当时,叶光还是重庆市酒类专卖局的执法人员。他常参与卧底冒充假酒贩子,协助有关部门罚没的假酒价值超过百万元,获得了“打假斗士”的美誉。
1997年,叶光辞职开始个人的打假生涯。失去生计的他带着一本《民法通则》、一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开始北上之行。
真正让他一战成名的,是上世纪末在北京燕莎商城打假高丽参。
那是一个高档卖场,主要针对使馆区里以及即将出国的消费者。商场里的东西都很贵,一盒高丽参能卖到8000至10000元,外面市场价格*高的才2000元。
叶光一次性购买了6万多元的假高丽参然后投诉。没想到,商家拿出药检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产品是真的。但他又看到了产品合法性的问题。高丽参是进口产品,按《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要在口岸药检所进行检验,但是产品却拿不出口岸药检所的报告。
*后叶光成功获得了“退一赔一”补偿。他告诉《财经天下》周刊,这也是他打假索赔中的得意之作。一开始,他的初衷是不依靠索赔,只采取向执法部门举报的形式,走出一条与王海完全不同的打假之路。但是迫于生计的压力,他也步上了前者的后尘。
沉浮:英雄沦为众人眼中的“刁民”
刘殿林因不认同当时王海的观念和打假模式,与他分道扬镳。拉着一帮人组成联盟,“打着王海的旗号反王海”。
那时的王海,已经**由单枪匹马转为公司化运作。1996年底,他成立了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主要经营“帮消费者维权打假、知假买假、替企业打假”等三种业务。
他在采访中坦言:“打假已经不能再靠个人单干了,个人无法对抗企业,这是一种不对等的对抗。”在媒体面前,他再也没摘下过墨镜,说是为了方便卧底。
这番对抗中,有打假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2003年,律师黄立荣受雇调查紫禁城国医馆,在进行偷拍、监视时,被对方发现。有几个人冲过来抄起钢管、扫把和木板,将其殴打致死,后又抛尸到北京医院附近。警方确认,这是北京首例民间调查者在偷拍活动中死于非命的案件。
那时候,随着社会上对“知假打假”的争议,以及一些打假人的牟利行为。在一些人眼中,他们从昔日的草莽英雄沦为大家眼中的“刁民”。同年,有“假药克星”之称的职业打假人臧家平,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盘旋在这个行业的争议像是得到了某种盖棺定论。
叶光记得那段时间,商家看到他,就拿这起案件说事,执法部门也不支持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生存空间的逼仄,使得这个行业陷入低谷,有的仍然孤军奋战,有的依靠公司继续谋求转型,不少打假人都逐渐隐退。
当时叶光已经靠个人索赔打假赚了40万元左右,他选择蛰伏。2007年,他注册了一家名为重庆立春文化艺术传播中心的公司。这期间,他暂停了所有的索赔打假,选择继续做一些公益打假,准备伺机而动。
这场沉寂在2014年被打破。
新《消法》的颁布,将消费欺诈的赔偿额度提高至“退一赔三”。*高法发布司法解释,首次明确支持对食品、药品的知假买假。
▲2014年,打假人叶光将商场里的虫草含片一扫而光。图@视觉中国
叶光感觉“春天来了”。复出那天,他特意搭车到重庆扫货,花18万多元高调买进一堆虫草含片。之前他花三个月调查了这款产品,发现它的产品外包装上没有普通食品的QS认证标识,也没有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识、更没有国药准字,不是合法的产品。
那时他自信满满地对媒体说:“既然法律都认可了,我们还怕什么,不少人都准备找准时机大干一场。”
异化:用“假打”取代“打假”
在诱人的红利面前,“职业打假人”的数量迎来了高峰增长,不少人开始异化为“职业索赔人”,瞄准了容易下手的商超和中小企业,甚至逾越法律的边界,用“假打”取代“打假”。
有媒体报道,今年3月,北京永辉超市旧宫店就曾抓到一位恶意打假人,用蘸有特殊药水的棉布将商品的生产日期擦去,又通过针扎孔往面包里塞头发,以此向超市进行索赔。该“打假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治安拘留13天。
类似的遭遇发生在高健身上。他是一家小超市的老板。不久前,打假人在他的店里买走了68件食品,还要求开了68张发票。对方用稀料把生产日期擦去,回头来找他私了,每张小票赔1000元,*低赔偿3万元。
面对这样的勒索,高健没有同意,打假人就直接去法院起诉了其中一张购物小票、高健无法证明生产日期是之前就存在的,输掉了官司。*后打假人拿着判决书去食药监局投诉,还是罚了他3万元。
叶光此前也陷入一场舆论风波中。公开资料显示,根据宁夏银川兴庆区人民法院的调查,叶光引用了无效的司法鉴定报告以及某“调查委员会”的文件,实际上该调查委员会为已经失去资质的非法组织,而且该组织涉嫌私刻公章。
有媒体报道称,叶光所办的网站直接引用这些非法文件,在互联网上造势攻击企业。在这个系列事件当中,这些职业索赔人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分享职业索赔线索,往往只需花费50元诉讼费便可以达到通过司法程序要挟企业以及与企业谈条件的目的。
这种造势包括在微博上“给法官们画像”,自建网站发声,联合其他各地职业索赔人一起发布微博。
网站“叶光之声”成立于1998年,这是叶光进行个人打假的坚挺平台。对于这些指控,叶光连续两天在网站和个人微博上发文反驳。他晒出该鉴定所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以及鉴定意见书,称该鉴定所法人因为此事遭到了残酷的人身迫害。
“即使司法程序上胜利是一种惨胜,既严重干扰企业精力,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损害企业商誉,但我们并不打算对这股黑恶势力妥协。”一位熟悉某企业处理职业索赔的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该企业短期内在全国各地法院一共被诉200多件,除了主动撤诉的和正在走司法程序的,基本全部100多个涉诉案件在一审阶段便都胜诉,只有一起案件打到了二审胜诉。
通过过往案例不难发现,打假人投诉的内容多半是食品保质期过期、商品有违反广告法用语、包装标识不全等。这也更让社会质疑他们到底是在打假还是在挑刺。对于一些职业打假人的频繁“碰瓷”,不仅商家苦恼,行政部门也很烦心。
罗琳在广州一个小镇区的工商局工作,每天至少收到7-8个举报,在经济发达的大镇区则**能接到40-50个举报。打假人随意地复议、诉讼,还要去纪检委举报他们不作为,井喷式的打假诉讼让她忙得焦头烂额,“每天围着他们转,我们都要疯了!感觉自己是在为职业打假人服务。”
天平:合法与违法间仅一线之隔
叶光不太赞同“职业打假人”这个称呼,他更喜欢称自己为“民间打假人”。
他认为自己是凭借法律获取报酬,是执法部门的补充,获利并无不妥。“真正的打假人和利用法律来牟利的人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现在导致打假人跟行政执法对立,我相信将来会有法律为我们正名。”
但事实是,法律正在逐渐剥开“职业打假人”的保护壳。2017年5月19日,*高法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指出,将适时借助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今年以来,在*高法的文件出台前后,动辄购买几十件产品,然后以标签瑕疵向监管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索取10倍赔偿的“打假”案件多被驳回诉讼。
对此,王海在微博上写文章开骂:“低智商社会,法官应该先摆脱蒙昧”。他毫不避讳自己以此为业,“打假从来和正义无关,赚了钱才能更高尚。”二十多年来,叶光通过打假一共获赔60-70万,未来他也想效仿王海开公司,给企业提供打假服务。
这些年,从实体店到网络平台,随着微商的发展,王海又组建了微商打假队,所打击的假冒伪劣涉嫌欺诈的案例,一半来自于互联网。去年双11,他准备了100万元来买假货,目标是赚1000万。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晓强认为,职业打假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关注产品质量问题,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而职业索赔人是以自己牟利为目的,长期从事所谓的打假活动,有些时候会不择手段,有敲诈勒索嫌疑。
白晓强说,客观上来讲,职业打假人对于市场的净化确实起到了积*作用,但当“打假者”以索赔为目的时,也要守住一定的底线,有时候合法与违法之间仅有一线之隔。
白晓强进一步分析,如果职业索赔人只是单纯的购买了问题产品,然后向工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假一赔十赔偿,这个还不会触犯法律。但是有些职业索赔人在购买问题商品后,会先给产品经营者打电话要求“私了”,其实就是为了要钱。这些人往往会开出高于商品价格几倍的索赔额。
“在这种情况下,职业索赔人就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严重的会触犯刑法。”白晓强表示。
“不管是职业打假人还是非职业打假人,都起到了啄木鸟的作用。”北京知名公益律师张新年认为,打假人正常的索赔活动,应当依法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打假人借机敲诈勒索,或者有其他违法乃至犯罪行为,也应当依法予以打击,依法保护商家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文中张鸣、孙林、高健、罗琳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