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三小”食品摊纳入管理,今起小作坊需持证上岗

百检网 2021-11-15
  备受社会关注的 小作坊、 小餐饮等 食品“三小”业态,纳入正规 管理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了。今后,岛城的小作坊和小餐饮**要实行登记制,取得《山东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 食品加工经营活动。
 
  根据《条例》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但是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者;小餐饮是指经营场所面积不足五十平方米,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食品摊点是指无固定门店,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根据《条例》,小作坊和小餐饮**要实行登记制,取得《山东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食品加工经营活动。6月1日上午,青岛市**张证书在胶州市中云街道食药所发出。
 
  按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并达到以下6项标准:一是亮证经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持有登记证,食品摊点持有备案信息公示卡,“三小”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以上证(卡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二是安全承诺。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原料公示。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实记录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使用情况,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四是单据留存。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并留存进货单据,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进货单据留存不少于六个月,并放置于生产经营场所。五是操作规范。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规范的操作流程,符合《条例》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要求。六是场所清洁。场所卫生整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物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无异味。
 
  下一步,青岛还将在加强“三小”监管、完善“三小”规范机制、引导“三小”提档升级方面加大排查、监管、指导、帮扶力度,开展一对一的“在一线助规范”活动。至2020年,每县(市、区创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或食品摊点示范街(区、园、村不少于5个。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