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
一是调查摸底,落实责任。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县区局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临沂市关于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对全市学校周边“小饭桌”进行集中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做好宣传培训、督导及规范工作。要求落实学生小饭桌开办者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与学生小饭桌开办者签订《学生小饭桌餐饮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对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发放明白纸,对学生小饭桌开办者从事餐饮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应当符合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二是健全档案,登记公示。对前期排查出的“小饭桌”经营户,督促其从场所设置、制度建立、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加工用水、餐具消毒及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规范,经过监督人员现场核查,对符合验收标准的“小饭桌”予以登记备案,并发放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证明。并于开学前通过报纸、网络以及学校门前设公告栏等形式进行了对外公示。
三是定期检查,宣传推介。为确保“小饭桌”食品经营质量,市局结合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同步对学生小饭桌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学生小饭桌的加工条件、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人员健康查体、饭菜留样等情况。加大对学生小饭桌开办者餐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每年对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厨师等从业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通过报纸、电台、网站、微信等形式,定期对通过验收的小饭桌进行宣传推介,引导学生到就餐条件好的食品经营单位就餐,确保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