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发挥新闻舆论
按照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的实际状况和文明城市创建有关要求,宝鸡市局今年将每2个月公开发布一次食品药品企业红黑榜,要求各县区食药监(分局和局直单位按照要求,及时上报食品药品企业红、黑榜名单,同时上报黑榜企业的违法事实及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
为了做好食品药品企业红黑榜发布工作,宝鸡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县区食药监局和局直单位要按照相关制度,采取不打招呼、定期或不定期对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将日常管理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示范企业作为红榜候选单位上报;将严重违法违规、多次违法违规或其他应予曝光的违法企业、个人作为黑榜候选单位上报;要求各单位严格初审依据,细化审查标准,认真初审红黑榜名单,真正使红榜企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红榜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宝鸡市食药监局将取消其红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