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徐明报道:
8月19日,省食药监部门下发《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以下简称食品飞检是指省
食品飞检被检查对象包括全省范围内的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交易的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等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地方食品流通监管部门。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只要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实施食品飞检:存在涉嫌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规定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社会影响以及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监督抽验以及有其他证据证明或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有媒体负面报道的;有群众举报或投诉的;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能的;其他有必要组织开展食品飞检的。
另据介绍,食品飞检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或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被检查对象应当及时纠正或改正;也可由食品飞行检查组当场处理。食品经营者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责成地方食品流通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食品经营者存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责成地方食品流通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司法机关。